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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大学生元认知干预技术应用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作者: admin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2-01

辽宁省心理学会应用技术专业委员会

关于评选大学生元认知干预技术应用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辽宁省各大学生心理学学术团体暨相关社团:
 
基于“十一五”期间辽宁师范大学等高校大学生暨研究生在高效心理干预技术应用研究领域取得的突出成绩,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起,对我省在校大学生暨研究生在应用、研究高效心理干预技术方面取得的成果予以表奖。
 
一、表奖的实践依据与指导思想
在“十一五”期间,我省在心理学高效干预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了举国瞩目的突破性进展。在这些突破性进展中,在校大学生暨研究生的技术应用研究成果所占比例巨大:包括在第五届世界心理治疗大会(WCP2008)进行专场报告;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奥会雪上射击运动员心理技术支持项目;实施辽宁省政法委对特殊罪犯教育转化工作的心理技术化干预;进驻革命老区(百色)重点高中为高三考生实施高考潜能开发心理辅导等,均受到党中央、辽宁省委和辽宁省政府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或通报表扬,受到心理学应用技术领域同仁的肯定和尊重,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201011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医学与心理学工作者协会心理干预技术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辽宁师范大学被推选为首届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单位,标志着我省在心理干预技术方面的应用研究走在了全国前列。
为了保持和促进我省已经形成的心理干预技术应用研究的大好形势向纵深方向发展,决定对在此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在校大学生暨研究生们的应用研究成果予以奖励。
同时,专业委员会还决定,在“十二五”期间,本会每年对研究生和本科生取得的元认知干预技术应用成果表奖一次。主要表奖在运用元认知干预技术解决各类性质的心理障碍或潜能开发问题过程中取得的高效心理干预技术应用研究成果,以此推进新一代高效心理干预技术的学习、应用,使其成为一种积极、有益的校园文化,促进新一代元认知干预技术应用研究人才队伍的形成和发展。
 
二、表奖的主要成果内容与原则
㈠申报受奖成果的主要研究内容
本次奖励的对象为元认知干预技术应用研究优秀成果。包括:
1、运用所学习的元认知干预技术对各类心理障碍现象进行诊断、治疗或心理辅导而取得明显临床技术干预效果者的研究报告或论文。
2、运用所学习的元认知干预技术对各类心理障碍现象或问题进行诊断方面的探索与发现方面的研究论文。
3、运用元认知干预技术对各类型心理障碍者心理现象实施技术干预的临床技术路线、干预技巧设计等方面的有意义创新思路、意见或设计等。
4、其它促进技术研发、应用或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研究。
我省是自主研发中国元认知干预技术的发祥地。在过去十多年历史中,我省在校大学生、研究生曾经是研发元认知干预技术的技术实践主体,做出过杰出的贡献。为此,省心理学会应用技术专业委员会旨在发扬我省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们这一校园心理学文化优秀传统,鼓励大家继续努力,把元认知干预技术智慧与文化摇篮建设成为元认知干预技术智慧与文化之乡。所以,此次奖励方案中的奖励对象不包含非干预性心理技术和非高效性心理干预技术的研究成果。有研究精神分析疗法、森田疗法等其它心理治疗方法的应用研究成果,可在省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专业委员会或省心理学总会开展同类活动时申报。
㈡优秀成果的评选原则
1、择优入选、择优表奖原则。从每批上报的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中,择其相对优秀成果进行表奖,以促进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技术化文化氛围的形成。
2、技术导向、宁缺勿滥原则。评审优秀成果时,不照顾地区代表面学校类型代表面或比例名额。有符合表奖内容的成果就奖励,没有则暂时不奖励;全省只有一家高校有掌握元认知干预技术大学生、研究生时,就只对一校学生成果进行表奖。
3、成绩特别突出的成果,还可以向中国医学与心理学工作者协会心理干预技术专业委员会推荐表彰。
 
三、表奖的主要申报程序及有关事项
㈠申报方法与机构。申请者填写奖励《申报表》。《申报表》及填写方法从《元认知心理干预技术》网下载(www.yrzgy.com;www.元认知干预.com)。《申报表》与成果统一交由辽宁师范大学元认知干预技术协会受理。
㈡申报者资格。申报此项奖励者必须是经过辽宁省心理学会应用技术专业委员会指定机构进行过元认知干预技术系统培训,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接受过正式培训但因其它原因未发放证书的学员,可向相应的培训机构以培训档案为依据要求其出具正式接受系统培训的证明。如果培训时间或形式、内容等存在争议的,提交省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审批决定其是否具备申报资格。
㈢辽宁省心理学会应用技术专委会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和确定受奖等级,并发放奖励证书。
㈣每项奖励申报须交登记费10元和评审费50元。元认知心理干预技术研究所在辽宁师范大学校内举办培训班培训的学员在申报时,凭证只交登记费,评审费由元认知干预技术研究所代为缴纳。
㈤申报此奖项的时间为每年的520日至30日。
 
四、做好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
㈠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本质在于推动在校大学生、研究生通过应用元认知干预技术促进个人和他人心理健康、潜能开发、人格优秀,促进其成功、成才、成长。所以,此项工作可以提前半年乃至更早开始进行宣传、启动、辅导、校内成果交流、校内成果评审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申报的成果质量会更高,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潜能发挥和人格升华的效果会更好。
㈡开展心理干预技术学习与应用活动,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反映论的基本立场,坚持科学心理学的原则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成功的宗旨。要注意防止唯心主义世界观、封建迷信、江湖骗术的渗透,造成对青年学生世界观和心理观的侵害,避免“学心理学不如不知道心理学”的悲剧现象发生。
㈢校内暂没有相关主管机构的高校学生愿意参加此项活动的,可与辽宁师范大学元认知干预技术协会联系;申报成果时也可以把材料直接提交给辽宁师范大学元认知干预技术协会(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在本校已经产生主管此项工作机构的高校学生将有关材料交给本校主管机构即可。
㈣在此项活动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请及时向辽宁省心理学会应用技术专业委员会反映。辽宁省心理学会应用技术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挂靠机构地址在大连-元认知干预技术研究所,联系电话:0411-83608340;值班手机:13390021338;电子信箱:13390021338@163.com
 
 
                    辽宁省心理学会应用技术专业委员会
                           20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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