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艳,女,辽宁朝阳,大学本科,中高中专职心理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个人荣誉
多次为朝阳市心理健康教育“德育领导培训班”、“教师培训班”做示范课;多次获省市优秀课一等奖;多篇论文获奖;
2008年12月,被评为朝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 9月,被评为校“优秀教育工作者”;
2010年12月,辽宁省心理学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工作者;
2013年4月,被共青团朝阳市委员会聘为朝阳市“12355—青少年维权与心理咨询服务台”特邀心理咨询师;
2013年12月,被评为“朝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
2017年11月,经朝阳市教育局推荐,作为朝阳市高中心理教师唯一代表被选送参加2017年 “国培计划”- 教育部示范性项目(高中心理健康教育班)的学习;
2020年7月,被评为校“优秀共产党员”;
2020年9月,被市政府授予“优秀教师”。
个人寄语
学习元认知,运用元认知,让更多的家庭、学校、乃至社会受益于科学的心理学技术。